保安員及時制止酗酒鬧事者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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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5-11-25閱讀:1814次 | |||
2015年11月18日22:30分,我公司駐行政管理中心直屬大隊3號崗?fù)さ谋0矄T陳哲在值班時,聽到離崗?fù)げ贿h處傳來陣陣“砰砰“的響聲,他立即起身前去查看聲音來源,隨即看到一名男子手持棍棒正在砸一輛停放在2號崗?fù)づc3號崗?fù)ぶ虚g區(qū)域的車子,車子被砸后引發(fā)了警報聲。見此情形,陳哲立即撥打了“110”報警,同時緊跟該名男子的去向,接著通知了保安中隊長及大隊長。幾分鐘后,繡山派出所民警趕到了現(xiàn)場,抓獲并帶走了該名男子。 陳哲在大隊長的指示要求下,將被劃、被砸車輛的車牌號碼予以統(tǒng)計,并上報給繡山派出所,同時積極配合派出所民警錄好口供。事后,該案件派出所民警逐一通知車主到派出所核實車輛毀損情況,經(jīng)民警核實該名男子為酗酒鬧事,破壞他人財物。 溫州市保安服務(wù)總公司 行政管理中心直屬大隊 林排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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